陈风看了看他,回答道:“您有六十吗?”
“我六十七啦!”胖大叔伸出手指头比划了一下。
说实话,陈风挺吃惊的,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呼呼,只有五十来岁的男人,居然有六十七岁。
想到他们村里,六十七岁的老头儿已经老态龙钟开始养老生涯,陈风心里禁不住有些感慨。
城里人生活相对优越,在身体健康上,比农村人好太多了。
“您会保养啊,怎么,在这里住院是为啥?”陈风问。
“长了个小瘤子,刚切了,住半个月院调理调理。”胖大叔说的很是轻松随意。
陈风更有几分惊讶了,瘤子,那不就是肿瘤?这里可是重病区,住在这里的都是癌症患者,绝对不是良性的那种。
可看这人的模样,胖呼呼,粉嘟嘟,气色好得很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胖大叔告诉陈风那个朋友的事。
“我那个朋友啊,真是神人一个!”他冲陈风竖起大拇指,仿佛陈风就是那个朋友,“当初我遇见他时,我也有三十多岁了,身体很差。哎,我小时候家穷,家里兄弟姊妹多,身体底子差。那天在下班的路上,我昏倒了,被那朋友捡回家。”
他很是戏谑地用了个‘捡’字,陈风跟着笑了笑。
“我是老毛病,你不知道,我有糖尿病,家族遗传的。”大叔道,“那天要不是他,我(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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