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能喊您先生吗?”
见陈洛将肉收下,小娃眼睛一亮,立马开口问道。
“可以!”
陈洛不由得笑了,伸手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名叫李富贵,是李屠夫的第三子,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他是家里小辈当中唯一的男丁,父母把所有机会都留给了他。
“见过先生。”
李富贵很聪明,可能有很大一部分是父母教的,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把父母教的东西运用的这么好,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
“明天准备好纸笔过来找我,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吗?”
陈洛没有去见李屠夫,对方让儿子过来也就是怕自己嘴拙,觉得自己这种干粗活的人冒失上门会失了礼数。这也是绝大多数底层人的思维。他们对自己很自卑,但对自己的下一代却有着超乎超乎理解的信心。觉得自己家的娃是天底下最聪明最优秀的孩子。
“知道,先生住在拐角胡同。”
李富贵满脸高兴,他没想到先生居然这么好说话。
告别了先生之后,李富贵兴高采烈地跑回家,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他们肯定会很高兴。父母一高兴,晚上他就能吃到红烧肉!别人家的孩子吃肉或许会很困难(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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