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忙碌了一阵子之后,两道菜就烧好了,刚好这个时候饭也煲好了。安梅拿了碗筷摆在了桌子上,似乎是很高兴,还轻轻地哼起来了歌。
“thenight~ng,theusic~oud,theypying~song,nohereese~beong,thanhere~,thanhere~,ohohohohohoh。”听了半天我才听出来她哼的是《hereith》。
这首歌是当时我们去一个酒吧里的时候,那个酒吧有一个外国歌手唱了这首歌,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后来搜了之后安梅听了很多遍,还嫌听的不够硬让我去学了这首歌来给她听,她觉得这首歌特别幸福。虽然我也不知道幸福的点在哪里,但是处于爱她的角度我还是去学了。虽然有很多年没有听到过了,但是这个旋律还是很熟悉,也惊讶于安梅还能记得。
不过她要是在几个小时之前哼唱这首歌我估计会感动的红了眼眶,毕竟这是属于我们二人之间很美好和独特的回忆。可是在听见了她的那通电话之后我完全没有了任何心思去想象她是以何种的心态和情绪去哼唱这首歌呢?到底是怎样的女人,才会在接受一个男人甜言蜜语的同时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我对她的脑回路感到无比地有有兴趣。
之后两人平静地坐在餐桌上,吃着简便的晚餐,我依旧没有问那个人是谁,因为我想着既然别人都没有说,我又何必问呢?如果真的得到了答案不是更加伤人吗?安梅很开心这样的夜晚,她觉得我们终于回到了久违的温馨夫妻时光。
吃完饭刷完碗就准备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我们看了一部老片子叫《控方证人》,讲的是一个杀人犯哄骗律师没有杀害包养自己的女主人,并且杀人犯的女友一齐哄骗律师并做出了一系列的举动使得律师和法官相信这个事实。